Friday, January 1, 1988

参赛章则


一•参赛
-年龄:15-25周岁,热爱音乐,自备伴唱cd/vcd。
-参赛选手不得与任何唱片公司,经纪公司,演出公司签有协议。
-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者之姓名,肖像,影音等作为宣传素材,参赛选手必须经面试 审核通过后,方可参加正式选拔赛。
-参赛选手需于面试时准备1首歌曲,作品词曲健康,歌曲不得超过5分钟。



二•赛程安排
报名:即日起至2010年6月3日截止。
面试/筛选赛:2010年6月5日(星期六)Outdoor stage @ Komtar Walk (4pm-11pm)
初赛:2010年6月6日(星期日)Outdoor stage @ Komtar Walk (7pm-10pm)
半决赛:2010年6月13日(星期日)Outdoor stage @ Komtar Walk (7pm-10pm)
总决赛:2010年6月20日(星期日)Outdoor stage @ Komtar Walk (7pm-11pm)
*参赛时间以网站上最终公布之信息为准!
*所有参赛者必须提早1个小时报道!



三•报名方式
请到以下地点索取报名表格:
-光大区州议员YB黄伟益服务中心
-光大太平洋购物商场(Pacific Komtar)顾客询问柜台
-网上下载报名表格: http://teens-star-2010.blogspot.com/


四•参赛曲目自选曲目
面试/筛选赛:自选伴唱曲目(广东/中文/马来文/英文)-1首
初赛:自选伴唱曲目(广东/中文/马来文/英文)-1首
半决赛:自选伴唱曲目(广东/中文/马来文/英文)-快歌,慢歌各1首
总决赛:自选伴唱曲目(广东/中文/马来文/英文)-快歌,慢歌各1首



五•评分
-评判将手持由1-10的分数卡,于每位参赛者演唱后出示手中分数卡。
-每位评判出示的分数卡加起来将会是参赛者的得分。
-评判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,一切申诉恕不受理。



六•处罚与申诉
凡有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,无故罢赛,殴斗滋事等违背比赛道德和违反竞赛纪律规定者,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对情节严重者保留提报法律机关的权利。所有申诉争议(比赛成绩除外)发生后24小时书面提出,逾时恕不受理。


七•奖励
冠军:现金奖RM500 + Station 1 Café 价值RM500礼卷及参与州政府所举办之活动演出。
亚军:现金奖RM300+ Station 1 Café 价值RM300礼卷及参与州政府所举办之活动演出。
季军:现金奖RM200+ Station 1 Café 价值RM200礼卷及参与州政府所举办之活动演出。
最佳支持者:Station 1 Café 礼卷
初赛入选30位;半决赛入选20位;总决赛入选10位。


八•奖金奖品
所有奖品均以主办单位最后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。如遇奖品缺货等问题,主办单位拥有调换同等价值奖品的权利,获奖人员不得将奖品兑换成现金。主办方提供奖品的相关文件,奖品领用后发生的任何问题与主办方无关。
九•活动细则与赛程
活动详细细则及赛程安排请登录活动官方网站:http://teens-star-2010.blogspot.com/主办单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拥有本次活动之最终解释权。了解更多赛事消息请登录http://teens-star-2010.blogspot.com/活动细则以网上最终公布之信息为准。